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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转公告
  发表时间:2022-03-12 | 作者:米乐首页 

  原标题: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当法令责任。

  ● 本次上市流转的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数量为18,570,000股,限售期为自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为部分初次揭露发行限售股份,共触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赞同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答应【2021】492号),西力科技获准向社会揭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0,000股,并于2021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股,其间无限售条件流转股34,118,656股,有限售条件流转股115,881,344股。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为公司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免除限售并请求上市流转的股份数量为18,570,000股,共触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上市流转。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归于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限售股构成至今,公司未产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改变的状况。

  本次上市流转的部分限售股归于公司初次揭露发行限售股份,依据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初次揭露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请求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所作许诺如下:

  (1)自己许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许托付别人办理自己直接或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初次呈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接连20个买卖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许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景象(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自己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确定时将在原许诺期限12个月的基础上主动延伸6个月,即确定时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

  (3)上述期限届满后,在自己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越自己直接或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4)如自己在任期届满前离任,在自己就任时确认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恪守下列约束性规矩:

  3)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买卖所事务规矩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矩。

  (5)自确定时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自己企图经过任何途径或手法减持发行人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前自己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则自己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初次揭露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自己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产生派息、送股、本钱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自己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初次揭露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自己如违背前述持股许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一切。未向发行人足额交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自己付出的报酬和自己应得的现金分红,一起自己不得转让直接及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自己将因违背许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给发行人停止。

  (7)不管自己在发行人处的职位是否产生改变或许自己是否从发行人处离任,自己均会严厉实行上述许诺。

  2、杭州瑞投、临海实业、通元优科、金浦立异消费基金、金浦工业出资基金、上海慧渊、舒建华的许诺

  自己/本公司/本企业许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许托付别人办理自己/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在自己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确定时届满后,自己将恰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详细减持份额将归纳到时的市场环境、发行人的股权散布等要素而定。

  1)自己如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查询或许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议、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3)发行人上市后存在下列景象之一,触及退市危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停止上市或许康复上市前,自己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因涉嫌诈骗发行罪或许因涉嫌违规发表、不发表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4)若自己拟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己将在减持前5个买卖日告诉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买卖日予以公告。若自己方案经过证券买卖所会集竞价买卖减持股份的,应当在初次卖出的15个买卖日前预先发表减持方案。在减持到达发行人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产生之日起2个买卖日内作出公告。

  在减持时刻区间内,自己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刻过半时,发表减持开展状况。在减持方案施行结束后或许减持期间届满后2个买卖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详细状况。前述减持方案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历、减持时刻、方法、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若自己经过大宗买卖方法减持股份的,在接连90日内不超越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经过会集竞价买卖的,在接连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越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自己假如采纳协议转让方法减持发行人股票,确保单个受让方的受让份额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对比大宗买卖的规矩实行。

  (6)自己不会因职务改变、离任等原因此回绝实行上述许诺;一起如相关法令、法规、标准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买卖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矩或方法,且上述许诺不能满意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自己许诺到时将按照相关规矩出具弥补许诺或从头出具新的许诺,并按照相关规矩实行。

  (7)自己将严厉恪守我国法令法规以及标准性文件规矩的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化的有关规矩,标准诚信实行相应责任。

  (1)在自己/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确定时届满后,自己/本公司/本企业将恰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详细减持份额将归纳到时的市场环境、发行人的股权散布等要素而定。

  (2)若自己/本公司/本企业经过大宗买卖方法减持股份的,在接连90日内不超越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经过会集竞价买卖的,在接连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越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自己/本公司/本企业假如采纳协议转让方法减持发行人股票,确保单个受让方的受让份额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对比大宗买卖的规矩实行。

  (3)自己/本公司/本企业将严厉恪守我国法令法规以及标准性文件规矩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化的有关规矩,标准诚信实行相应责任。如自己/本公司/本企业违背本许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确定时届满后,本企业将恰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详细减持份额将归纳到时的市场环境、发行人的股权散布等要素而定。

  (2)若本企业经过大宗买卖方法减持股份的,如到发行人初次揭露发行上市日,本企业出资发行人已届满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恣意接连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越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如到发行人初次揭露发行上市日,本企业出资发行人已届满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份额约束。

  (3)若本企业经过会集竞价方法减持股份的,如到发行人初次揭露发行上市日,本企业出资发行人已届满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恣意接连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越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如到发行人初次揭露发行上市日,本企业出资发行人已届满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份额约束。

  (4)本企业将严厉恪守我国法令法规以及标准性文件规矩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化的有关规矩,标准诚信实行相应责任。如本企业违背本许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到本公告发表之日,本次请求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厉实行了上述许诺,不存在相关许诺未实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的状况。

  到本核对定见出具日,西力科技本次请求上市流转的初次揭露发行限售股股东均已严厉实行了相应的股份确定许诺。本次初次揭露发行限售股上市流转数量及上市流转时刻等相关事项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科创板上市公司继续监管方法(试行)》等相关法令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的要求。保荐组织对西力科技初次揭露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流转事项无异议。

  (一)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总数为18,570,000股,限售期为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注: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买卖所发表的《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延伸限售股确定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为促进证券市场安稳健康开展,根据对公司未来开展的决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担任的情绪,公司担任董监高、中心技术人员的部分自然人股东周小蕾、朱永丰、杨兴、胡余生、陈龙、徐新如、杨培勇、朱信洪,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初次揭露发行前的一切股份的确定时限延伸至2024年3月18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转的核对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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